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广州工地上的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张静律师解答:劳动者可提交工牌、工服、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个税申报证明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抗辩将工程发包给第三人,第三人聘请的劳动者,但未提交充分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何某与秧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第三人欧某在一审的陈述与在二审的陈述前后不一致,结合欧某自认与何某存在亲戚关系,而欧某又在秧某公司任职项目经理,其与何某、秧某公司均存在利害关系,且欧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故对其陈述应均不予采信。在本案中,秧某公司并无否认何某曾在其公司的项目工地工作,而根据何某一审提供的证据及何某对秧某公司转账给刘某(何某妻子)的解释,结合欧某是秧某公司的项目经理等,可以确认秧某公司曾对何某进行考勤管理、曾给何某发放工资,秧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豪某公司为何某申报个税。何某据此主张与秧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具有高度盖然性。秧某公司否认与何某存在劳动关系,主张秧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欧某,欧某再个人雇请何某。但秧某公司并未能提供其与欧某一直实行承包制的证据,且秧某公司确认欧某是其员工,任职公司项目经理,故即使秧某公司与欧某确实存在承包关系,也属于内部承包。至于何某提供的考勤表、个人所得税查询以及秧某公司给何某妻子刘某发工资等证据,秧某公司虽对此作出解释,但未能就其解释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鉴于何某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可证明与秧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秧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也不足以反驳或推翻何某提供的证据,故本院对秧某公司关于其与何某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不予采纳。一审根据查明的事实并基于秧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能就何某的工作年限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采纳何某的主张,认定何某与秧某公司于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各种违法开除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特擅长公司高管类劳动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图片展示

  • 广州海珠区劳动纠纷律师 证明劳动关系咨询
广州海珠区劳动纠纷律师 证明劳动关系咨询
1/1
  • 广州海珠区劳动纠纷律师 证明劳动关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