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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宣传房屋精装修,拎包入住,不符能起诉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精装修和拎包入住的宣传不具体确定,法律上仅为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故不能以此主张开发商违约。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某公馆项目的广告宣传单、微公众号及视频广告中涉及“精装修”的广告内容是否构成要约,汤某能否以此主张恒某公司交付精装修房屋及履行返租义务。对此,具体分析如下: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视为要约,可作为合同内容:第1,该说明和允诺是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第二,对房屋的说明和允诺应具体确定;第三,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对于广告宣传资料中涉及精装修的如“32-58方精装修小公寓”“精装拎包入住”“精装交楼、品牌洁具、轻奢配置”等说明和允诺并不具体确定,精装修的具体标准如地面、墙面、配套设备等交付标准均不能通过上述广告予以明确,因此涉及“精装修”的相关广告内容不具备构成要约的“说明和允诺应具体确定”的必备条件,因此,相关“精装修”的广告宣传内容仅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汤某据此主张相关权利,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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