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广州房产被抵押后还可以买卖吗?

咨询张静),房产纠纷法律知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否处分抵押房屋

二手房的抵押人对自己所有的二手房设定抵押权,便是对其抵押二手房所有权进行了限制,为任意处分抵押二手房设置了障碍。即使抵押人占有、使用该二手房,但所有权的终权利处分权受到一定拘束。

二手房抵押人处分抵押二手房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可以转让或出租抵押的二手房。抵押人转让出租抵押二手房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超过债权数额的一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未获清偿部分属于没有担保的债权,由抵押人继续清偿。抵押权人也可以处分抵押权,但二手房抵押权必须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处分。抵押权人转让债权时必须转让抵押权,转让抵押权也必须转让债权。


那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到底有效还是无效呢?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应属效力待定合同,这种转让不是绝对无效,其还要受制于一个条件,就是受让人的态度,是否愿意代为清偿债务。


广州张静律师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本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维权,收费优惠。本律师在多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欢迎咨询。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张律师)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室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