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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团队88 广州市越秀区婚前投资离婚要分割吗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离婚协助搜集婚前财产证据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擅长离婚争取更多财产的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离婚小孩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律师广州市越秀区男方包二奶起诉离婚律师 刘俊晓,中共党员,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会员,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刑事、婚姻、经济等方面的业务,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在2013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在2014年,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4、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1、提供住房及住房来源的证据材料。如产权证书、租赁证书、租赁契约的复印件;是单位自管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对住房使用的意见。

(二)举证责任分配

1、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2、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不足而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案件争议焦点多为:1、婚姻基础;2、婚后感情;3、离婚原因;4、过错责任;5、财产情况;6、双方收入、居住状况及抚养子女条件。

四、婚姻关系的性质和效力认定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越秀区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交通:公交车站:正骨医院 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刘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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