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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1、法院有义务告诉被害人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咨询张静),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告知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方式、诉讼风险等,侦查、起诉阶段已告知的除外。


2、附民的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太低了,法院有义务讲明赔偿金额吗?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只提出部分赔偿请求或者请求赔偿的数额明显低于法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释明法定赔偿的种类、标准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3、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要调解吗?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诉前调解,庭审及案件宣判送达前均可再次进行调解。调解可参照民事诉讼调解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调解中应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权利、调解的后果、法律效力,以及与调解相关的事实、法律、司法解释等,并提出调解建议,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及履行。当事人自愿申请,且案件有达成解释协议可能的,可适当延长调解的期限。


4、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可以轻判吗?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的,对被告人可酌定从轻处罚。


5、被告被判了无期或死刑,又确实没有钱,还要判决其赔偿吗?

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根据被告人实际赔偿能力大小等因素,依法确定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查明被告人确无个人财产用于赔偿的,对被告人不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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