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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离婚有一点要注意:即使分居两年,也不是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到婚姻登记处办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到法院办理,领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而仅是分居,即使时间再久,也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只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到法院起诉,能过法院判决或调解来离婚。


司法实践中,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是很难收集的,很大程度上依赖对方当事人的陈述与承认。


如非要原告来举证不可,则实践中唯一可行的基本上就是在分居时,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因为法律对这种情形的要求不仅是有分居的事实,而且要求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如果是因为工作地点不在一个城市或一方长期出国等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分居,不是婚姻法上认可以离婚的法定事由。


婚姻法律服务范围:

1、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2、夫妻财产书面约定,律师见证。3、抚养费增加、抚养权变更、子女探望权4、同居关系纠纷;5、离婚后财产纠纷;6、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7、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律师见证、房产继承、其它财产继承;、赡养纠费,赡养费。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3年,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执业23年,独立承办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千余宗,在办案过程中,以精深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广泛的客户联系,竭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