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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投保年龄: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其他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 产品特色:保障分红两不误 交费灵活 减保自主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养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领取养老金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1、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给付养老金,并注销其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养老金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依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分期领取养老金方式之一和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实施的养老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分期给付养老金,并自给付首笔养老金后,注销其个人账户。(1)终身平准型。本公司按固定标准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十年保证平准型。本公司按固定标准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且保证给付十年。如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养老金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期间身故,本公司继续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金至十年期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3、部分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可将养老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部分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养老金,剩余部分在被保险人领取首笔养老金时一并给付,自本公司给付首笔分期养老金后,注销其个人账户。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离职的,本公司按其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已归属该被保险人的账户资金余额给付离职保险金,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未归属该被保险人的账户资金余额转入公共账户,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投保年龄: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其他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 红利分配本合同项下的账户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分配红利和红利分配方案,并寄送红利通知书,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确定有红利,本公司将进行分配,但已注销的个人账户不参与红利分配。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